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4〕418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工程技术系列粮油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级别
工程技术系列粮油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
二、参评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从事粮油储藏、粮油(饲料)加工、粮油流通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职称评审。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经市职称办备案后,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本专业相应级别职称。
(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4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评审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中规定的《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执行(可在人社局官网查阅)。
四、评审方式
2024年度本专业职称评审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对于破格申报、跨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现场答辩。
五、申报方式
为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rzc.hrss.gov.cn:8081/zcpsqd/home),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六、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审方案。制定粮油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报市职称办备案后,于9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职称申报。申报人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18:00。
(三)材料审核。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及时审核,有问题的会注明原因退回申报人进行修改,完成修改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重新审核,个人修改截止时间11月14日18:00,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8: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修改不再接收。
(四)组织评审、公布结果。12月31日前,组织召开评审会,对评审结果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获取职称证书。评审结果公布后,申报人可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填报要求
申报人在系统填报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学历信息:应上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资历信息:应上传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聘书或劳动合同。
(三)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应对照政策文件选择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上传的材料应为正向扫描件,图像应保持清晰,材料应包括封面、所在目录页、正文内容等。提交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材料需提供查重报告。
(四)各类佐证材料应明确申报人姓名及排序,如无本人姓名(如集体获奖等),应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作用、排名证明一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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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田 ?????联系电话:6308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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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粮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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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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